近日,全国多地发布紧急通知,未接种新冠疫苗将影响出行。这消息是真的吗?
继江西崇仁县、定南县、安远县,浙江丽水,宁波宁海及陕西韩城等地相继发通知后,又有江西丰城、安徽黄山黟县、四川万源市等地发通知限制未接种者出行。 限制措施包括: ■ 未接种新冠疫苗者不能进入重点公共场所; ■ 未接种疫苗的农村集市摊主不允许出摊; ■ 未接种疫苗者限制乘坐出租车等日常交通; ■ 部分学生在新学期开学报到时须提供疫苗接种证明或禁忌证证明,才可办理入学手续等。 针对未接种疫苗者,又有多地出台规定限制其出行活动。 针对各地对于未接种疫苗者的限制规定,有网友表示“心是好的,但是缺乏周全考虑。” 也有网友表示,一些群众“应接”但因各种原因“未接”,或仍在观望的,也应该理解、尊重。 7月14日,北京一免疫学专家说:应该要依法办事。我国传染病防治法并没有规定在非疫区或者非传染病暴发时期,随意采取预防传染病的措施。这种限制未接种疫苗人群行动自由的规定,属于重大事项,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三条第六款规定,这应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。 该免疫学专家表示,现在部分地区的做法或涉嫌行政越位,涉嫌违法。 更何况,以色列及英国等国家的情况证明,防控疫情仅仅靠接种疫苗是不行的,要像我国一样采取严格管控措施才可以的。 所以,为了安全和有效防控,没必要采取这样的差异性措施,以免因为接种过疫苗而心存侥幸,疏忽大意导致人群聚集,疫情蔓延。 另一位疫苗专家表示,他赞同对未接种疫苗者采用适当的限制措施。目前,疫情吃紧,对未种疫苗者采取一些公共场所限制措施是合理的。 鼓励自愿接种,这在一开始没错,但政策也是在实践中不断调整的,现在也不算强制接种,只是限制了未接种者参与某些公共活动的自由。 他认为,基层可以根据实践情况,发挥主观能动性制订规则,国家层面总结这些经验再制订政策。 来源:澎湃新闻,图源于网络,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,谢谢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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